FDA已经发布了 指导草案 鼓励食品制造商根据对芝麻过敏的人数,在食品标签上的成分表中自愿声明芝麻。
FDA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主任苏珊·梅恩(Susan Mayne)博士在一份准备好的声明中表示:“许多美国人对芝麻过敏或敏感,他们需要能够快速识别可能含有芝麻的产品。”
“虽然大多数包含芝麻的产品都将其声明为成分,但有时并不需要在标签上用名称来声明芝麻,例如当芝麻用作'调味料'或'香料'时。其他成分,例如' “芝麻酱”是通过将芝麻磨成糊状制成的,但并非所有消费者都知道芝麻酱是用芝麻制成的。在这种情况下,芝麻可能不会在产品标签上的成分清单中按名称声明。我们鼓励食品制造商在用芝麻制成产品时自愿将芝麻列为成分。”
在2018年,FDA 发行 a 注意 邀请有关美国芝麻过敏的发生和严重程度的数据和信息,以及在美国不需要公开芝麻成分的含芝麻食品的流行率的数据和信息。虽然美国对芝麻过敏的确切频率尚不清楚,但最近的一些研究估计它超过0.1%,这与对大豆和鱼类的过敏相似。 FDA收到的回复表明,未声明芝麻的产品或含有芝麻酱等成分的产品可能会发生一些过敏反应,例如荨麻疹,呕吐,喘息和过敏反应。
联邦法律规定,含有八种主要食物之一的食物 过敏原牛奶,鸡蛋,鱼类,贝类,坚果,花生,小麦和大豆等,在标签上使用其惯用或惯用的名称来声明过敏原的食物来源。的 食品过敏原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FALCPA) 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即必须明确标记含有这八种主要过敏原之一的食品。
尽管芝麻不是八种主要过敏原之一,但FDA通过本指导草案鼓励食品制造商在其产品中含有芝麻的情况下自愿贴标签,即使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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